个税年度汇缴正式开始:别人退税,您还要补税?一口气给您解答清楚!
随着全国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浩浩荡荡的开展,相信读者朋友也都在朋友圈、微博等其他社交网站上听闻此事。小编身边有很多人都笑称国家发钱啦!消费券只有10元,但是退税额低则几块,高则成百上千都有可能。

但也有小伙伴向小编抱怨,自己2019年已经预缴了两千多元的税款,而同事只缴纳了两百多元,但是汇算清缴时自己还要补税,同事反而退税!没道理!这里小编结合近日几个经常被问到的问题,给大家解释几个个税基本概念:

你是否也有以下的疑问:
朋友能退税,而已缴更多税的我竟需要补税?
1
退补税与缴税金额大小是否有关?

不同纳税人已缴税款多少是没有可比性的。朋友2019年度交了1000元个税,您缴了2000元个税,只能说明您收入很大可能比他高,并不能说明他要补税,您要退税。

是否退补税因人而异,与已缴个税多少、个人自身的收入以及计税方式等有关。
2
 是否可以放弃退税或补税?

有朋友问小编:我做个税年度汇算提交申报时显示要补税,但不想补税,卸载了个人所得税app是不是就不用补税了?这里小编需要明确,就如你使用支付宝花呗,卸载支付宝没用一样,卸载个人所得税app并不能免除补税义务。除下列两种情形外,其他补税情形必须办理综合所得汇算,进行补税操作:

第一类 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

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,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,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。

第二类 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

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,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,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。

未及时补税可能产生个税滞纳金、个人信用降低等不良影响。

那么,如果是退税,是否可以放弃呢?

可以放弃退税。不论您是否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,您本年应交个税和实缴个税数据已在税局系统。若大数据计算显示您是退税情形,那么您可以选择在个人所得税App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办理退税,也可以选择视而不见,放弃退税金额。
温馨提示:若纳税人对个税计算原理和个人收入、税款缴纳情况并不清楚,小编建议大家务必下载个税App或登入网站确认综合所得计税情况,按照操作指示办理,多退少补,切莫忽视个税年度汇算这件人人相关的大事。

3
什么情况可能导致退税?

(1)年度中间离职跳槽

因离职跳槽,可能存在个别月份无收入,未充分利用每月5000基本扣除的情形。

如小明每月10000元工资,社保公积金2000元,因家中有事,离职在家休息5个月,实际工作7个月。日常预缴个税630元。综合所得汇算时计算个税时,因应税收入未超60000元(10000*7-2000*7=56000),个税缴纳为零,实际可退个税金额为630元。

(2)未填列扣除事项,如专项附加扣除、捐赠等

未充分填列扣除事项而导致日常预缴个税金额偏高的情形。

如小红每月工资10000元,社保公积金2000元,合计缴纳个税1080元,但小明有一项专项附加扣除未在日常填列扣除(家中父亲年龄超过60周岁,符合赡养老人扣除标准),则综合所得汇算时计算得出本年应缴纳个税金额为360,应退税720元。

(3)计税方式不一致导致的退税

年度中间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情形。

如小蓝每月工资10000元,社保公积金2000元,合计缴纳个税1080元,除日常工资外,帮朋友公司提供代账服务,公司支付其劳务报酬合计10000元,代扣个税1600元,全年实际缴纳个税1080+1600=2680元。个税汇算计税较日常预缴有所不同,汇算全年应纳个税为1880元,实际可退税额800元。

(4)低收入情形

平常预缴过个税,但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。

例如:工资月度之间波动较大情形产生的退税:小绿1月领取工资1万元,社保公积金2000元,假设没有其他扣除事项,需预缴个税90元,其他月份每月工资均为4000元,无须预缴个税,全年来看,因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,可申请退还预缴的90元。

4
什么情况可能导致补税?

个税年度汇算,员工问题多,会计怎么解决?

是不是必须帮员工汇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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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两处工资收入

部分人员存在两家工资,平常预扣预缴个税两家公司分别计税,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将两边收入合计计算后,因个税计算机制,收入越高,税率越高,合并将导致税率跳档,税款增加。

(2)日常存在未计税收入情形

劳务报酬、稿酬所得未超过800元,无需缴纳缴纳。年度综合所得汇算需合并全年所得,包括800以下所得,直接导致合并计税收入增加,个税也会相应增加。

附:相关通告详情内容

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
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
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
2020年第10号

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,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,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27日起,为本省纳税人开通手机、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。

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、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,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,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。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,可在年度汇算期内,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(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://etax.chinatax.gov.cn)办理。

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!感谢您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!

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
2020年3月27日
来源:亿企赢广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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